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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县级投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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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县级投票以县(市)为单位,每县(市)一票。 2、县级投票的组织工作由县(市)级团委负责,协调并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 3、每张选票必须填满10人,多填或者少填均视为无效。 4、所选的10位候选人必须从公布的26位正式候选人中选出,否则视为废票。 5、选票填好后必须加盖当地团委印章,否则视为废票。 6、选票回收的期限为2002年10月13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7、选票填好后,沿虚线剪下后装入信封,请在信封上写明团县(市)委的地址和邮编,并贴足邮资寄回。邮寄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青农部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51;选票也可以传真到组委会办公室,传真号码为:010-852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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