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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记者走进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何琳和学院法律顾问魏盛礼接待了记者。
魏盛礼是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作为学院的法律顾问,他全程参与了这次劳动合同的大规模重签。新劳动合同文本就是由他设计的。
魏盛礼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恰恰是对《劳动合同法》的重视和尊重。是为了修改旧合同中的违法之处,同时还增加了更多维护员工利益的条款,如增加了三大险种,光增加这一项,学院每年就要多支付几十万元。
对于新签合同有规避“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嫌疑的说法,何琳处长解释,学院成立时间短,没有在本学院工作超过10年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学院很慎重,跟谁签、如何签,方案还在完善之中,所以和员工先签订了10年内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先前和学院签了10年合同的博士,新合同依然可以签10年。
王春涛博士,2006年7月来到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当时与学院签订了10年合同。王春涛告诉记者,他没有过多犹豫,在人事处办公室,当场签了新合同,学院给了他8至10年的选择,他和其他两名博士商量后,签了8年合同。
王博士说,学院承诺他们,合同期满后可以拿到一处有产权的房子,所以当然选择最短的时间。至于工龄满10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王博士说:“相信自己,也相信学院!”
与王博士同一年进学院的研究生江丽,认为新合同比旧合同有更多的好处:“人才流动更加自由,不会有太多限制,程序也很简单,提前离开学院也不用交违约金,退还安家费和住房补贴。”
江丽拿到新合同文本后,逐条地细看,上网查了大量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资料,又到人事处咨询了几个问题,一星期后,欣然与学院签了7年的新合同,之后又签了合同附件,其中包含了硕士生的安家费等福利待遇。
对于同事的“投诉”,江丽想了想说:“新政策出台后,缺乏一个及时沟通的机制和平台,一些同事道听途说,产生了不理解或者误解。”
“因为会议开得急,时间也短,没能向每个员工解释清楚,导致一些员工的质疑。但了解了一些青年教师的疑惑后,学院领导和人事处的工作人员走访了每个学科部门。目前全院所有教职员工都和学院重签了合同。”何处长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文本已经拟出来了,以后应该和两类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类是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提前转签;还有工龄满10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正常转签。(记者 李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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