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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编办批复同意,团省委三个职能部门的名称、职责将进行调整。
青工部将更名为城市青年工作部。主要职责是:研究、联系、指导城市范围内社区、行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开展面向城市青年的思想教育、就业创业、文明素质拓展、职业技能提高等工作,指导社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青年社团建设;指导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
青农部将更名为农村青年工作部。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县域范围内农村、林区、牧区、国有农场、林场和乡镇企业团的工作;协调、指导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县域青年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村青年致富人才工作;指导县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青年社团建设;指导省青年商会的工作。
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将更名为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参与制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参与监督青少年法律、法规的执行;参与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案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指导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的工作,负责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