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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参赛人员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技术工人 [参赛人员补充说明

二、大赛安排
  大赛设置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4个竞赛职业。比赛依据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实施,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内容,其中时事政治题占10%。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 赛:由各省(区、市)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大赛组委会应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工种至少设7名评委)。
比赛由两部分组成:
  (1)团体赛。以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全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企业必须参赛)。每个企业队由四名选手(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各1名)组成。以4名选手的竞赛成绩之和决出3个优胜企业队参加团体决赛。
  (2)个人赛。由青年技术工人个人报名参赛,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获各职业第一名的选手(每个职业1名,共4名)参加单项决赛。
请各省(区、市)认真填写第二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并于5月31日前报至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团中央青工部),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联系电话:(010)85212081,85212182;联系人:王晶、陈必昌。
  
  决 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参加团体决赛和单项决赛的企业队和选手由各省(区、市)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参赛。各省(区、市)团委青工部长带队,四个竞赛职业各派1名技术指导。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工种设9名评委)。比赛定为国家级一类竞赛。
比赛由两部分组成:
  (1)团体赛。以各省企业队为单位进行比赛。以四名选手的竞赛成绩之和决出优胜企业。
  (2)单项赛。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对既参加团体赛又报名参加单项赛的选手(初赛各工种第一名),其在团体赛中的个人成绩计入单项赛排名。

三、奖励办法
  1.在大赛单项赛中获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将分获金、银、铜牌。获各工种前五名的选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由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并在“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中享有优先权。获各工种第6-20名的选手,在原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技师)。
  2.大赛组委会向获得团体决赛第一名的企业颁发“振兴杯”,向第2-30名的企业颁发“优胜杯”。
  3.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责任编辑: Sanming  来源: 中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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