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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遗产搭上世界列车

民族与世界的对接 

    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保护公约》)缘于一份政协提案。
    1985年,在全国政协六届十三次会议上,我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侯仁之起草了《建议我国政府尽早参加<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提案》,并联合中国科学院院士阳含熙,古建专家郑孝燮、罗哲文共同签名。在联合提案的推动下,中国于当年年底申请加入了《保护公约》。1987年,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泰山等六处名胜古迹首批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去年年底,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会同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人民政协报社共同举办了“中国保护世界遗产走过二十周年座谈会”。侯仁之、阳含熙,郑孝燮、罗哲文四位“世遗功臣”被授予政协会徽纪念牌。

加入《保护公约》,使中国在遗产保护领域实现了与世界的对接

    世界遗产的概念和保护准则体现了当今世界关于遗产及遗产保护最高水平的共识,不但为人们看待传统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还使遗产保护工作方法发生了新的变化。二十余年来,“遗产”的内涵处于不断演变和丰富的过程中。从自然、文化遗产到文化景观再到文化线路,从物质文化遗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遗产领域各个时期的新理念在中国留下了鲜明印记。同时,与“遗产”相关的标准、规则、技术、方法被陆续引入,不断运用于实践。在适应国际规则的过程中,中国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和完善。具体表现为:遗产地环境普遍得到改善;一批重要文物得到修缮;各级管理机构日益健全;大部分遗产地制定了地方性专项法规,并编制了保护总体规划;遗产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武夷山、龙门石窟、九寨沟、布达拉宫的保护和管理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据介绍,到2003年,中国已基本完成了对世界遗产地所在的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不久前,全国范围内的长城保护工程正式启动,而故宫、天坛、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颐和园、布达拉宫等遗产地正在实施大规模的修缮和整治。中国保护世界遗产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世界遗产事业的发展也为中国的文物、环境保护等事业注入了新的生机。世界遗产保护遵循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则,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中国的文物保护及相关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世界遗产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已蒂结出丰硕的成果。在这方面,敦煌莫高窟、北京故宫、洛阳龙门石窟、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等中外合作项目堪称样板。
    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中国公布了与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编制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这是中国第一部文物古迹保护行业规范。这部准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国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参照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等国际原则制定的,在制定中还吸纳了他国的先进经验,是中国文物保护事业与世界对接的一个重要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所长刘庆柱总结道“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得益于中国保护世界遗产事业的兴起是不争的事实。保护世界遗产工作,为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可参照的标准,可操作的模式和进入国际学术交流的科学平台。”最重要的是,世界遗产事业的兴起,使更多中国人认识到,遗产不仅属于民族和国家,还属于世界和人类。保护遗产是人类共同的事业。
    近几年,中国积极参与世界遗产领域的各项活动,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专家参与了世界遗产保护指导性文件《奈良真实性文件》的研讨与制定工作;中国政府派工作队参加了修缮柬埔寨吴哥窟、蒙古包格达汗宫等国际援助项目;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举行,发表了倡导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的《苏州宣言》;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十五届大会在西安举行,通过了全面保护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西安宣言》。作为一个代表东方文化的遗产大国,中国保护遗产的经验也将为世界遗产领域提供重要的补充和独特的参照体系。

“遗产地”之忧

    就在不久前,世界遗产地张家界邀请俄罗斯空军到天门山举行特技飞行表演。主办方在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称飞机穿越天门山天门洞是其中的一个重头戏。天门洞,海拔1261米,洞高127.3米,洞深279.2米,洞宽28.03~58米,是世界上罕见的天然穿山巨洞。当轰响的飞机穿洞而过是否会危及山洞甚至山体?这一点似乎并不让主办方感到担心。1999年,匈牙利特技飞行大师彼得·贝森叶也曾驾机穿越天门洞。而当飞行表演正式开始时,飞机穿越天门洞的项目被临时取消,据说与民间反对的呼声有关。那些专程赶来观看“惊险”场面的观众不免失望,而担心天门洞安全的人也松了一口气。
    与飞行表演留给人印象同样深刻的是2001年张家界武陵源曾因在景区无节制地修建索道、电梯、宾馆等旅游设施受到世界遗产委员会专家的警告。事后,不得不以十亿巨资拆除景区内建筑;受此影响,在200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26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申报的项目无一处上榜。
    此后,类似事件又发生多起。泰山在景区内不顾舆论谴责修建索道;孔庙工作人员用水冲洗文物;乐山大佛旁“崛起”一个号称荟萃三千中外佛像的“东方佛都”;平遥古城墙三次坍塌……一方面,由于保护不力或不讲科学,造成世界遗产风貌景观遭到损害;另一方面,一些世界遗产的管理、经营者热衷于制造“假景观”“新景观”来吸引游客。
旅游热带来的过度开发和错位开发威胁着世界遗产
    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少数地方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使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受到损害”。
    世界遗产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经济利益驱动下的非理性开发是造成世界遗产遭受破坏的重要原因。
    此外,一些专家在分析时还指出,公约意识淡薄、政府投入保护经费太少、全国适用的世界遗产专项法律空缺、管理体制不顺、专业人员匮乏也是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

管理体制问题尤其受到关注

    目前,中国的世界遗产地分属文物、建设、林业、环保、旅游、宗教等多个行业和部门,由于实行属地管理,又分别归由各级政府管辖,有的地方还将管理权、经营权通过各种方式移交给公司。现行体制能否适应有效保护和管理的要求?中国遗产界曾经出现过两种观点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管理体制多元化更适应中国国情,关键要加强行业管理;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政出多门,交叉管理造成各遗产地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将遗产地交由公司经营的行为遭到众多反对。有不少专家呼吁,国家应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分布各地的世界遗产。
    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指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世界文化遗产租赁、承包、转让给个人、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经营”。去年年底,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要求“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据了解,今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世界遗产地的管理将着重于日常监测,并建立专家咨询机构。世界遗产地所在的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性移民、风景旅游小城镇建设、特许经营制度正处于试点探索阶段。
这是较好的选择,而不是唯一的选择
    今年7月,第30届世界遗产大会将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举行,又一轮“世遗”角逐将拉开帷幕。河南安阳殷墟遗址和四川大熊猫栖息地是中国政府本次推荐的“申遗”项目,而“申遗”后备军仍然排得很长。目前,国家文物局和建设部正在调整“申遗”预备清单。据了解,仅建设部管辖范围内,就有22个省、市的68个项目提出了“申遗”申请。 
    以文明古国的地位来衡量,中国目前拥有的世界遗产数量并不算多,从这个意义上讲,“申遗”热是一种好现象。 
    此外,“申遗”对遗产保护工作无疑具有很大推动作用。一个申遗项目一旦立项,必须按照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严谨标准进行筹备。这种筹备包括开展调查研究;对遗产本体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修缮、整治;建立相关机构;编制总体规划;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等等。一些过去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往往能借此机会解决。同时,“申遗”也是一个广泛宣传遗产保护意识的好机会。但要想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世界遗产委员会对遗产申报制定有严格的评审程序,而且每年参加评审的名额有限。1999年,世界遗产大会通过强调“平衡”原则的“凯恩斯”决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遗产大国每年只能推荐一个提名地,而且规定每年只审议30个遗产申报项目。2004年,在28届苏州遗产大会上,“凯恩斯”决议被调整为自2006年起每国每年可推荐一个自然遗产地和一个文化遗产地,并把审议项目增加到45个,尽管限制有所放开,对于遗产资源丰富的中国来说,通往世界遗产的门仍然很狭窄。何况,“申遗”所需的巨额投资也不得不考虑。据报道,龙门石窟“申遗”花费上亿元,泰山“申遗”耗资5亿元,而专家估计西湖申遗至少需要二三十亿元。
    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巨大的“申遗”成本,理性、科学地对待“申遗”显得很重要。
    一些有过“申遗”经验的专家总结道:“申遗”之前应将申报项目放到国际背景下重新审视和评估,看是否真正具备高人一筹的优势,否则将劳民伤财。
    其实,“申遗”的目的一是保护;二是发展。而要实现这两个目的,“申遗”只是一种较好的选择,而不是唯一的选择。
                                                                   (李艳) 
 
责任编辑: 陈旭    来源: 中国文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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