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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美女”网络诈骗 被告人被判刑13年

  昆明市中院日前对云南省首例“西方美女”网络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詹斯棣的上诉,维持原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2002年3月,被告詹斯棣在网络上用“林榭珊”的网名与在日本工作的中国公民丁某相识,在网上聊天的过程中,被告詹斯棣谎称自己是中法混血儿,并制作了一张西方女性的照片寄给丁某称是其本人。

  后詹斯棣以其表弟要到国外留学、自己要做服装生意等为由,并使用名为林榭珊的虚假身份证,向丁某借款,丁某先后7次按被告詹斯棣的要求从日本把美元2万元、日元484万元汇至交通银行昆明市分行被告詹斯棣的男友张智霖(另案处理)的户头上,折合人民币49万余元,被詹斯棣和张智霖挥霍。2005年1月26日詹斯棣被抓获。

  责任编辑:大地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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