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代表 本报记者 朱华夏
要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十一五’时期是新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新疆的重要发展阶段,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障和推动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中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要履行好职责,重点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抓紧研究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建设创新型社会、合理开发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立法。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第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要选准题目、抓住关键,规范程序、改进方法,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看病贵、上学难等问题,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第三,推进法律宣传教育,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适时作出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决议,督促和支持自治区国家机关全面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大力推动以宪法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四,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组织动员全区各族人民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而奋斗。通过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大局上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到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而团结奋斗的要求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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