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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这一重要论述为在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指明了方向。
志愿服务是推动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朝阳事业
志愿服务是一项以自愿且不图报酬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推动人类发展的社会事业。国际志愿服务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世界各地的志愿者用爱心谱写着无数平凡而又动人的乐章,用奉献诠释着人类崇高而又朴素的精神理念,用行动感染和激励着越来越多人的共同参与。
我国志愿服务由“学雷峰”活动发展而来。从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经过15年的发展,志愿服务已经成为我国动员青年和社会其他成员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成为我国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
江西省青年志愿者行动自1993年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达到3000多万人次。广大志愿者在大型活动、社会公益、社区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服务,如在1998年抗洪、2003年抗击非典、今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为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发展志愿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志愿服务是社会和谐的有效调节器。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志愿服务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社区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发展志愿服务,大有可为。
从志愿服务的理念来看,志愿服务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既传承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既体现了我们这个民族的深厚人文底蕴,又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弘扬和实践志愿精神,在推动社会良性运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中,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来看,我国目前正处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总结世界各国发展经验,这个时期正是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愿望和热情越来越强烈,有越来越多的领域需要通过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来实现,即参与志愿服务和提供志愿服务“两个需求”都在增长的时期。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将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时期。
加快发展志愿服务,为实现江西崛起、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是一个系统而全面的理念,既包括经济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又包括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随着崛起步伐的加快,江西省已进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的阶段,也进入了志愿需求和志愿供给双增长、志愿服务事业大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为江西省志愿服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将成为江西省志愿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新起点。
当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在加快发展志愿服务,促进江西崛起与社会和谐上有新突破。具体来说,就是要广泛宣传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形成以当志愿者为荣、以无私奉献为荣的良好风气;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的动员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按照“党政支持、共青团承办、社会化运作”的模式,大力加强志愿服务的项目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围绕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不断拓展志愿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使志愿服务在实现江西崛起、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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