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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道路和途径,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实质是指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推进社会和谐建设,每个人都有责任。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另一方面,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为全体人民更好地享有各项建设成果打下坚实的基础。从根本上说,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又是其享有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的在于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分享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只有确保和谐社会建设成果人人共享,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涵,又体现了要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可见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这种局面的形成,没有“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因此,要切实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根本指导方针。这就要把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到“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全过程和具体实践中去,使“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始终在科学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运行。
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还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在全社会树立和培育“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意识和观念,并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营造有利于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体制机制环境。 (郑英霞 万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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