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9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李煊通讯员张永生)社会主义新农村理所应当是生态文明村,生态环境必须达标——濮阳市近日出台生态文明村标准,并写入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
标准规定,新农村首先要达到生态文明:无滥垦滥伐现象,3年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事件;环境质量达到要求,生产企业达标排放;村民环保意识较强,对环境状况满意率达80%以上。
标准从村庄建设、保护资源和农产品安全三方面拟定了15项指标,对村庄规划、村容村貌、生态经济、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林木种植、耕地保护、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可再生资源等方面一一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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