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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综合治理机制。为加大综合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工作力度,建立了由劳动保障部牵头,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地也普遍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形成合力,促进了工作。

  研究完善政策措施。针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拖欠工资比较突出的问题,2004年9月,劳动保障部会同建设部制定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筑业企业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许多地区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规范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2005年4月,劳动保障部与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对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2005年9月,劳动保障部与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3号),明确2005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任务措施。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转发《通知》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作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查处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同时,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活动。2004年年初,劳动保障部联合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5月至6月,又会同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及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将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经偿还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331亿元,偿付比例为上报拖欠总额336亿元的98.4%。其中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64亿元,按照国务院要求,已于2004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共偿付163.3亿元,偿付比例为99.6%。2003年以前历年累计拖欠172.6亿元,已偿付167.7亿元,偿付比例为97.1%。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为保障“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保障部与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再次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0多亿元,涉及近500万农民工。2005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加强专项检查的同时,强化了日常巡查和查处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使拖欠农民工的投诉案件有所降低。2005年9月,劳动保障部又与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部署。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36.7亿元,涉及劳动者652.6万人。

  积极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为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及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近年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快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截止目前,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收到了较好效果。

  加强法制宣传,使法规政策深入人心。2004年7月劳动保障部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最低工资规定》宣传周活动。2005年初,劳动保障部又将针对农民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作为2005年普法工作重点。各地通过开展农民外出务工行前法律培训、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借助新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十五”期间,对农民工的咨询服务工作也得到加强,据不完全统计,45个地级城市已经开通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12333”,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维权氛围。(劳动保障部提供)

 
责任编辑:刘旭  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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