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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齐魁范,吉林省长春市粮食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正处级)。5月18日,因贪污764万元、受贿160万元、指使他人以单位名义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81万元,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是迄今为止吉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最大的一起职务罪案。
学习笔记是让别人代写的
放松学习是思想滑坡的开始。这样说好像是老生常谈,但从我犯罪的演变过程看,它确是至理名言。
那时,自我主动学习根本谈不上,组织上安排的学习,也是流于形式、设法应付,学习笔记都让别人去代写。直到我被审查之后对照法律衡量自己所犯罪行该受到什么处罚时,才发现我所犯的罪行应该处以极刑,当时的我目瞪口呆,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了悔之晚矣是什么滋味。
千万别迈出罪恶的第一步
我贪占的第一笔款,是向公司提出到银行贷款需要“好处费”,用借的名义从公司把钱拿到手的。当时心里没底,所以用了一个借字,以防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就还回去,给自己留点余地。可当事成之后,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也没见动静,我的胆子就大起来了,再没有归还的想法了,反而在犯罪的路上走了下去。
从我犯罪的过程来看,贪占公款就好像是吸毒,明知毒品不该吸,可一旦上瘾,就由不得你了,这是一种难以用语言说明白的无法自拔的矛盾状态。一方面无休无止的贪心不能自已,另一方面也不无担忧:每当听到警笛的时候,每当身着警服的人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总觉得心惊肉跳。直到住进了看守所,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之后,我的心才算平静下来,感到了如释重负的解脱。
如果当初我能把握住自己,别迈出罪恶的第一步,今天,我肯定还能为企业做一点工作。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哪!
升不了官,就想捞点钱
说到底,我犯罪的根源就在于贪心。我的贪心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原因。当政治上有前途的时候,经济上的贪心能得到抑制;但当政治上没有发展的时候,经济上的贪心就膨胀起来了。
我曾经是局里的后备干部,在我到粮油供应公司工作之前,曾有调到当时的市中心粮库工作的动议。中心粮库是粮食系统的好企业,也是出干部的地方,可后来我被调到了处境十分困难的粮油供应公司,当时粮食企业必须进行改制退出国有的趋势日见明朗,于是我感到政治上没有发展了,还不如搞一笔钱,办一个私有企业,将来自己经营粮食。没有想到的是,为了将来的退路促使我走上了不归路。(秦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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