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植根于家庭

近来有机会听到国际教育基金会高级驻华代表杰克·麦里昂(Jacques·Marion)先生的《家庭与人格》和《家庭是爱的学校》的讲演,使人对爱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国际教育基金会的研究认为,在家庭中有四种不同的爱,即父母之爱、子女之爱、手足之爱和夫妻之爱。

其中子女之爱是人生道德的起点,因为每个人最初的角色是子女。子女幼小时需要父母的关怀照顾,在父母爱的笼罩下,他们对世界才有安全感。 每个人都拥有爱心,但它需要开发和学习。孩子在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爱抚之后,要学习如何回应父母的爱,在享受和感激父母的爱的时候,开始考虑以爱回报父母,如尊敬父母、顺从父母、安慰父母、实现父母的愿望、为父母而活等,即我们所说的孝心。对父母的爱得到强化之后,会扩展到对长辈、对兄弟姐妹及其他人身上,正如儒家所说:"百善孝为先",而后才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到社会上就容易与领导长辈相处和谐。

孩子在家庭中学习的第二种爱是手足之爱。当孩子在家庭中有了兄弟姐妹之后,他要学习如何与他们相处,父母要教育他们分享玩具、食物等,并感受分享的快乐。第一个孩子在看到父母对自己的爱没有改变时,他会克服对弟弟妹妹的嫉妒,在父母的爱和对父母的爱的支持下,学会关怀照顾弟弟妹妹或同龄伙伴。 手足之爱比子女对父母的爱具有更多的自我否定,如忍让、包容等。在较为成熟的心灵基础之上,一个人才能发展出与同辈和谐相处、合作共享、廉虚尊重、互相帮助与亲密支持等友爱他人的良好能力,这对形成良好的人格至关重要。而且到了青春期结交异性朋友时,他们容易以对待兄弟姐妹般的纯洁感情来对待异性。而且当一个人与兄弟姐妹相处融洽,也就易于把同事当成兄弟姐妹那样来合作。

我们的家庭中现多为独生子女,孩子在学习手足之有的环节上出现一个断层,加上父母对孩子无条件地娇惯和满足,使孩子形成许多人格上的缺陷。学校是孩子们与同龄人相处的主要场所,家庭中的兄弟姐妹关系转换为同学关系。他们要在这时与同龄人相处,学校和教师要担负起一部分原属于父母的职责。

当一个人长大成人并结婚后,便由手足之爱进入夫妻之爱。他在发展子女之爱及手足之爱所投入的努力,是对未来婚姻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一种独特的、排他的、不能与人分享的爱,双方因爱而结合,分享亲密的感情甚至彼此的身体。他们要相互包容、忍让、体谅、支持、帮助及照顾,共享喜怒哀乐、财产、生活、名声及地位等。无原则双方全身心地投入才会幸福。 此时夫妻二人基本体验并学习了前两个阶段的爱,开始了父母之爱的起点,所以,夫妻之间既可以体验夫妻之间的关系,又可以体验父母对子女和兄弟姐妹之间的爱,也就是夫妻的一方可以把对方看作是父母或是兄弟姐妹。比如当对方作为丈夫的角色不能令人满意时,妻子在某些方面可以把他当作儿子般看待,便比较容易原谅他的缺点。

人们都会承认,家庭中爱的最高层次是父母之爱,投入与牺牲、无私与奉献,像泉水般汩汩喷涌,永不枯竭,这是爱的最高境界。当一个人具备了父母的心态,他的人格才趋于成熟。

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格培养需经历四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下一个阶段的基础,而且下一个阶段包含了更多的责任。前一项学习的好坏决定了下一项能否成功。许多夫妻发生冲突,可以看出他们当初作为孩子时对爱的学习不够完全。

但爱的四个阶段并不是以时间顺序截然分割的,随着身体的成长,四种爱会同时发展,对有缺憾的地方还有机会弥补。 走出家庭,我们还有对朋友的爱、对社会的爱、对国家的爱,等等。其实只要仔细想一想,无论多么博大的爱,都是从家庭之中孕育萌芽的。

责任编辑:陈旭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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