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研究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1995--1996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犯罪学访问学者; ——北京市禁毒委专家咨询委员;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 自80年代初开始犯罪问题研究。曾就犯罪学基础理论、暴力犯罪、性越轨、卖淫问题、毒品问题、少年犯罪、少年司法及职务犯罪展开研究。曾担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及《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副主编。 学术成果:撰写个人专著《青春期危机——为什么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越轨》(1989);《人类性越轨探源》(2001);《犯罪学研究论要》(2002)等三部;以及数十篇论文。犯罪学学术小说一部《犯罪的童话——在天使与野兽之间》(1997年)。《中美未成年人压力与越轨相关性调查》(2003)
本人提出的理论观点: 1、 青春期危机导致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越轨; 2、 未成年人越轨是以生理学和心理学为基础,而不是以道德为基础; 3、 生理发展超前与心理发展相对滞后所形成的剪刀差,是未成年人越轨的基本动因; 4、 家庭、学校、同龄群体和社会的压力所导致的负向情绪,是未成年人越轨的原因之一; 5、 确定并排除生活中的压力源,可使得孩子重新健康成长; 6、 世上没有坏孩子,只有做过坏事的孩子。给孩子插标签是一件十分严肃谨慎的事情; 7、 越轨是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相互作用的结果; 8、 在社会控制出现疏漏的情况下,人的本能冲动就会产生非规范行为; 9、 人是一种能够制造规范,并能用规范约束自己的社会生物; 10、 人只有在规范中才能获得自由; 11、 理想主义、英雄主义教育应当与价值底限教育结合起来; 12、 普法教育不是法条教育,而是法治感和法治精神的培养; 13、 对生命与死亡的思索是自我觉醒的里程碑,生命教育与死亡教育是人的人生观的起点;
网络寄语—— 世上有的事情是为了眼前,有的事是为了未来。未来的事情会远离功利,没有实惠,但却有希望。为了孩子的事,就是为了未来和希望。 把身子蹲矮一些,把目光放低一点,向童贞靠近一点,孩子才愿意用手搂住你的肩膀。 如果不敢说自己已经读懂了孩子,我们就没有资格教导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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