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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网大学生网 > 实用服务 > 大学生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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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大学生打工维权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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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生活费的主要方式,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
女研究生打工受骗
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
四川某高校中文系研究生冯小霞来自四川东北山区贫困农民家庭,通过中介机构来到位于成都市清江东路瑞光大厦的环网公司做礼仪兼职。上班第一天,冯小霞意识到自己掉进了“招工陷阱”,要求退还保证金等费用,遭拒绝。冯小霞欲哭无泪:350元保证金是借来的,相当于她近两个月的生活费。她转而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很同情,但爱莫能助。
应聘的当天下午,环网公司经理李豹就安排冯小霞去做化妆品的市场调查,称“这是培训”。次日,李豹看完冯小霞交回的市场调查表,称其中一个电话号码少了一位数字,要惩罚,马上交200元罚款,不然就不安排上班。冯小霞怀疑自己遇上了“招工骗子”,于是要求退还保证金等费用。李豹当时表示同意,但要她必须交回《兼职协议》。收下《兼职协议》后,李豹突然变脸,丢下一句“我不给你退钱又咋样呢?现在你没有任何依据能证明我收过钱”之后扬长而去。机敏的冯小霞趁公司其他人不注意,从李豹的办公桌上把那份注明须交“保证金”和“申请费”的《兼职协议》“偷”了回来。
事发后,冯小霞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很同情,当即打了个电话给环网公司,也没找到经理李豹,可令她不解的是,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告诉她:“在校大学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因此我们无权受理你的投诉。”
打工维权成本过高
贫困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
记者采访了一些高校学生、老师和法律专家,了解到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之一在于现行《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他们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
电子科技大学大二年级学生周江无奈地告诉记者:“我们很多同学平时都在外面兼职,我是贫困生,也不例外。做兼职时也曾受骗上当,去年和2个同学在一家快餐店打工,老板对我们很苛刻,动不动就罚款。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结果只领到50元钱,其余400元被老板以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扣掉了。我们很气愤,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结果被告知:这里不接受在校学生的投诉。打官司嘛,我们打不起,只好忍气吞声,吃哑巴亏。其他很多同学都有类似的遭遇。”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莫小雨对此分析说,《劳动法》未将大学生列在调整范围之内,劳动监察部门无权受理其投诉,“在校大学生只能按照《民法》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不过几百上千元钱,但诉讼成本可能高达好几千元,并且还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大学生打工维权艰难
凸显法律空白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四川省在校大学生总数达65万人,其中约20%属于贫困生。为了缓解家里沉重的经济压力,即使到了大团圆的春节,相当数量的贫困学子仍然选择了过年不回家,留校找机会打工挣钱。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来维护呢?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莫小雨认为,解决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制度保障,对现行《劳动法》进行修改,把在校学生包括进其调整范围,切实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此外,一是政府加大力度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二是假期到来之前,高校通过举办讲座、印发小册子等,让大学生们掌握相关知识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工商等职能部门在企业办理或换发相关证照时,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其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将这一内容作为“市场准入”门槛。
新华社/刘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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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郑敬夫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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