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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起,北京将用3年时间,选聘2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为全市农村中小学每校配置两名支教毕业生。
据了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是继每年选派千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去年9月,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开始启动北京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工作。经过征求联席会成员单位的意见,于今年决定进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工作,达到三年内为每所农村学校输送两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2007年将选聘62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此项工作将在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房山、通州等14个区县全面展开。
据悉,高校大学生支教工作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区高校中具备教师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优秀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按第一年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第二年平均每人每月2500元,第三年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按学历不同,可参照此标准适当浮动,并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各区县教委与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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