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扎实推进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设施建设
自今年6月河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按照会议提出的“2007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都要建立一所设施相对独立、功能相对完善的儿童保护中心”的目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部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儿童保护中心的建设。保定、张家口、沧州、衡水、唐山等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儿童保护中心建设工作,廊坊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对包括儿童中心建设在内的整体预防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目前,全省儿童保护中心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石家庄:充分发挥石家庄市少年儿童教育保护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同时,规划在槐安西路新建一座儿童保护中心,占地15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投资1100万元。其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内设洗浴、餐厅、教室、活动室、健身房、宿舍,可同时供150名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另设一座可容纳200余名未成年人活动的小礼堂。建设工作已列入规划、完成立项,进入工程招标和实施阶段。
承德:今年年初,正式启动儿童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并列入2006年全市十件重点实事之一。整体购买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所属位于下营房原地区煤炭管理局办公楼,占地2.2亩,完成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9月份正式开工建设,已完成综合楼外部装修、供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内部装修及其他相关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截止目前中心建设已投入资金270万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申请已上报市编办。
张家口:今年9月,市委常委会上确定把市殡仪馆办公楼改造为市儿童保护中心。该中心将建成集救助、教育(含心理矫正)、管理、返乡、安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大楼,预算建设资金890万元。其中新建工程4200平方米,460万元;改建750平方米,80万元;配套设施锅炉、车库等120万元;院落改造、维修130万元;室内设施100万元。
秦皇岛:今年6月28日,儿童保护中心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占地5.21亩,为5层楼建筑,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360万元(其中市政府投资150万元,市民政局自筹130万元,暂借80万元)。儿保中心分为四个区:生活区,包括休息、餐饮、卫生、洗浴等设施;学习区,包括教室、微机室、阅览室、手工室等设施;娱乐区,包括室内娱乐区和室外娱乐区,有各种健身娱乐器材;医疗区,包括卫生室、医疗室、身体矫治室、心理咨询室等设施。市民政局计划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办公楼西侧建一栋面积为1200平米的家庭式寄养楼。
唐山:依托原有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儿童保护中心,作为市政府民政工作的十件实事之一,共投资110万元。该中心建筑面积896平方米,主楼三层。当前,儿童保护中心已进入装修阶段,不久可投入使用。
廊坊:儿童保护中心项目已列入2006年工作规划并批准立项。选址和征地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的各种审批手续已经办结。按照建设规划划,儿童保护中心占地5亩,设计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设计床位50张,拟投资金380万元(市财政拨付150万元,向上级争取230万元)。
保定:市委常委会议批准了建立保定市儿童保护中心的方案,利用原聋哑学校改建“儿童保护中心”。该校占地6亩,拥有2000平方米教学楼一座。南市区土地部门对该校资产进行了核算与评估,改建儿童保护中心资金约需600万元。市政府已经审批通过,现开始办理规划、立项等工作。
沧州:依托原市救助管理站扩建儿童保护中心。拟建的儿童保护中心主体为六层,具体功能分布:三、四层为儿童保护中心。建设面积6600平方米,共投资712.8万元。目前资金筹措情况是:福利基金200万元,市级财政拨200万元,救助站出20万元,正在筹集其余资金并立项筹建。
衡水:今年9月,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方案。儿童保护中心规划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流浪未成年人生活楼一栋,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教学实践楼一栋,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食堂活动楼一栋,建筑面积2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40万元,申请上级资金46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380万元已经到位,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
刑台:今年7月份,制定了儿童保护中心总体建设规划方案,已经完成选址工作。儿童保护中心占地59亩,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就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召开了联席会,完成了立项;市规划局已批准了项目规划;通过各种渠道已筹集资金600万元;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
邯郸:市预防办与民政局研究制定了建设儿童保护中心的实施方案。拟定建设儿童保护中心与迁建救助管理站同时进行,将保护中心与救助管理站实施一体建设,在管理上实现区域分离。该项目预防占地40亩,投资2300万元。拟建设施有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区、儿童保护中心、办公及附属设施。目前,正在征求规划、建设、发改委、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