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建立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切实加强社区问题青少年教育管理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平安建设,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团区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针对社区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通过设立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简称“事务中心”),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长效帮教机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强化领导,准确定位。芝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2006年初,区委主要领导亲自点题,要求将社区问题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芝罘”建设的总体规划。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团区委迅速行动,主动牵头,积极探索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新思路。一是专门组织人员到上海、杭州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青少年社区管理经验;二是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积极与区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教育、文化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磋商研究,立足辖区实际,积极推动在街道、社区层面建立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具体承担政府管理社区青少年事务的职能。区委牵头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综治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劳动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工商局、文明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把手负责制,并在经费和人员上给予保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芝罘区青少年社区事务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先行试点,逐步推进。考虑到辖区实际,在建立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时,明确“先行试点、样板示范、逐步推进”的思路,采取“资源共享、合署办公、共同建设”的方式,首先选取了条件较好的白石街道南开社区为试点,边建设边规范。一是明确了社区事务中心的服务和管理对象是生活在社区内的全体青少年,尤其把边缘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作为重点群体。通过对社区青少年以及流浪青少年情况普查,掌握了底数,建立了社区青少年分类管理档案,其中,刑释解教和两劳释放青少年情况由区公安分局责成各派出所提供。同时安装了全国配备的社区青少年管理系统;二是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将社区事务中心与城市青年中心同步推进。选择了基础条件较好的办公场所挂牌成立社区事务中心与青年中心,进行同步建设。中心贴近青少年需求,设立了心理咨询帮教室、爱心助困工作站、社区教育培训室、就业服务指导站、娱乐休闲活动室等,制定了《社区青少年事务分类管理办法》、《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者工作守则》、《社区青少年事务各部门职责分工》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逐步规范了运转机制;三是通过自行发展、网上招募、高校巡展及社区宣传等方式,建立了以党团员、教师、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区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社工(志愿者)队伍,为社区青少年提供教育培训、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生活指导、自护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方面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芝罘区还把事务中心的建设形成了具体、规范的运作模式和建设样板。在全区现场会上,各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到试点社区进行了观摩学习,同时要求各街道按照样板模式,在参照试点建设作法的同时,注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动本辖区的事务中心建设。
社会运作,保障有力。为促进事务中心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芝罘区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探索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定位,理顺了社区青少年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完善了工作考核和评估机制。如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方面,建立了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的通报机制,在加强与教育、劳动等部门合作方面,推动了社区青少年教育、培训、见习、就业一条龙服务。在此基础上,分类制定了对各相关部门及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者、志愿者的考核实施意见等。围绕社区青少年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鼓励各级团组织和事务中心、专兼职社工的创造性,通过项目申报等方式,以经费支持和合作研究等形式进行联合攻关,探索解决了一些社区青少年工作中的瓶颈问题。白石街道南开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设立以来,共建立了21名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状况档案,对12名问题青少年进行了跟踪帮教,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青少年犯罪或重新犯罪案件。近两年来,芝罘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在逐年下降。近期,区委政法委将牵头进行联合检查督导,争取在全区所有街道(园区)各建成1处事务中心,3年内建成覆盖全区的区、街、社区、社工点四级青少年管理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