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
为全面落实中央综治委200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有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4月21日,黑龙江省综治委召开了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部署为期半年的“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综治委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主抓落实。省综治委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杨焕宁同志任组长,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王东华同志任副组长,20个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成五个专项工作推进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对各地区、各部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自2006年4月开始至2006年9月结束,为期半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包括四方面:
一是通过清理排查重点人口、出租房屋,摸清刑释解教人员、失踪人口和流浪未成年人情况;通过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两厅一吧”违规接纳学生情况。二是对“两厅一吧”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社会网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卫生治理,严查非法出版物。三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和重点人口管理,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衔接率,确保重点人口不漏管、不失控。四是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打击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网络犯罪,教唆、引诱、胁迫流浪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各种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
三、抓住重点、突出成效
一是抓源头治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流动家庭、重组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和其它监护能力较弱家庭的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不良环境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集中力量整治校园周边秩序,在学生中广泛进行“黄、赌、毒”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成长环境。
二是抓重点人员保护管理。研究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尽快在全省大中城市和交通枢纽地区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立完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养育、监护、教育、管理工作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展救助。针对闲散未成年人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及相关工作部门的服务网络,强化防控体系。
三是抓重点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探索建立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关爱基地”,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在街道、社区建立专业社工队伍,配合派出所和司法干警,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学习辅导、生活帮扶。加强网吧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改善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环境。
四是突出工作成效。力争通过此次行动,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工读学校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达到70%以上的侦破率,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得到解决,交通安全隐患基本清除,校园周边秩序得到改善,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学习、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