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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

第 6 期(总第101期)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6年03月22日


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表彰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之二

抚顺市工读学校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和教育转化工作扎实有效

  辽宁省抚顺市工读学校是辽宁省抚顺市教育局的直属单位,承担着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和教育、挽救、矫治、转化违法犯罪学生的工作任务。近年来,抚顺市工读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维护抚顺市地方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和教育挽救违法犯罪学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与时俱进,创新工读教育形式,切实做好教育转化违法犯罪学生工作

  2001年,抚顺市工读学校针对当时面临的生存与发展的危机,在全国率先以砸“三铁”(铁窗、铁门、铁锁)为突破口,进行大胆改革。变强制型封闭式教育为引导型开放式教育,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实现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以爱为切入点,加强德育工作,转化学生思想,矫治学生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实施德育教育工作力求小一点、近一点、实一点,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把“扶起摔倒的孩子、点燃明天的希望”作为工读教育的育人工程来开展。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总结,抚顺市工读学校确立了“五教三化”的教育模式,“四有新人”的教育目标。所谓“五教”即: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特长技能教育、法制教育、适应社会能力教育。“三化”是指素质教育课堂化、法制教育生活化、能力培养实效化。“四有新人”是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特长的合格人才。学校改革了招生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性。改革了教育内容,课堂35分钟一节课,降低教学难点和标准。实行了特长和能力培养,开设足球、网迷矫治、音乐、美术、乒乓球、滑冰、微机、车辆修理、种植养殖等与劳动技能相结合的课程,吸引学生兴趣。四年来抚顺市工读学校的学生思想稳定、教育效果良好,没有发生学生逃跑现象,极少有晚归的学生。每年有近100名学生由家长送入学校,四年共有400多名在校生,其中98%的学生都得到教育、挽救和转化。2003年有3人进入职业足球俱乐部梯队深造,2004年有7人升入高中就学,有10人加入共青团组织。目前,学校的招生已涵盖四区三县、小学、初中及高中,体现了特殊教育、特长培养、特色育人的办学宗旨。

  2002年,清原县有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犯案45起,总金额近30万元,在县城内专门盗窃县镇领导住宅区,影响较大,公安部门几次破案都无法处理,最后将团伙三名主要成员送入抚顺市工读学校进行教育。经过对他们的背景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学校了解到他们都是因父母离异,生活无着落,得不到温暖和关怀,才在社会上游荡,三人中有的在小学期间还担任过学生干部,成绩优秀。针对这种情况,学校老师从同情、理解和关爱入手,引导他们认识所犯的错误,帮助他们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其中两人还自愿为全市中小学生现身说法,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全市的学生犯罪发生率降低了百分之二十。

  目前,抚顺市工读学校的教育教学正在向高阶段发展。2003年抚顺市工读学校与抚顺市社会科学研究院联合成立了青少年问题研究所,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研究。

  二、求真务实,拓宽工读教育职能,大力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

  工读教育是一种教育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工读教育的主要内容。几年来,抚顺市工读学校在立足做好校内教育的同时,将职能向社会延伸,积极做好五个服务,即:服务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服务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于中小学德育工作、服务于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服务于中小学普法工作。学校在抚顺市内举办了35个校外教育班(品德行为规范班),计700人,针对普通学校学生的突出问题,学校设立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派出专职教师与抚顺市各学校共同开展工作,建立预备生档案、成立家长学校、共同落实帮教方案,受到各学校领导、老师及家长的欢迎和支持。

  在开展好工读校外教育的同时,青少年普法工作也被纳入到学校的重要工作中。青少年普法工作由一名副校长负责,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的专题讲座,从不良行为的产生、危害和后果等方面来进行教育,讲座深入浅出,采用了现身说法、讲述自我转化的心路等一系列鲜活生动的形式。2001年以来,共开展讲座60多次,受教育者达7万人次,社会反响强烈,深受各学校的热烈欢迎。


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表彰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之三

南宁市积极创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

  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面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水平,从今年7月起,在南宁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活动,经过近半年来的努力,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着眼于构建和谐南宁,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南宁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活动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南宁、构建和谐社会全局工作中,结合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为重点,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南宁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南宁市创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都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领导机构。同时,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中,与其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确保责任、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和共青团牵头抓总,各级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扎实地推进创建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阶段性重点,加强“三个建设”,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按照南宁市创建活动总体方案,在2005年年底前主要以加强基础建设为重点任务,在原有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三个建设”:

  一是抓好阵地规范化建设。制定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社区家长学校、阳光网吧、未成年人物品交换站、青春自护学校、青少年维权中心网络等8个阵地建设标准,指导各单位按计划推进创建工作。目前,已建成法律学校100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点237个、青年中心22家、爱心超市49家、未成年人物品交换站23个,80%的社区建成了社区家长学校。新建了100个“阳光网吧”、8所青春自护学校、1个市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二是抓机制长效性建设。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青少年信息调查机制、事务协调处理机制、社区青少年跟踪帮教机制,完善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通过几项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了预防工作的长效性。

  三是抓队伍专业化、网络化建设。扎实推进优秀干警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乡镇中心校以上配备法制副校长达100%,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力量和效果。各县区除联合政法、街道社区、共青团组织、学校等部门单位外,还广泛动员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医生、律师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本工作队伍、志愿者队伍、社会监督员队伍、禁毒志愿者队伍、“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志愿者队伍等队伍,构建专业化、网络化的组织,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工作载体,完善服务网络,推动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南宁市各部门、各城区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工作载体,健全服务网络,有力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

  一是开通南宁市“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继续完善维权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维权服务的水平。“12355”热线由共青团南宁市委、南宁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南宁市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联合主办,切入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非应急系统,依托价值1.7亿元的高科技硬件平台,首创广西高科技“一站式”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受理范围包括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青少年权益保护、青少年心理咨询,以及涉及青少年权益的紧急突发事件受理。热线聘请有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维权顾问和维权志愿者负责答疑解惑。热线开通以来,已为115人次的青少年提供服务。通过开通维权热线,积极构建以“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为纽带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网络,使青少年维权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青少年维权岗的有机结合和整体联动,成为青少年排忧解难的“开心锁”和“连心桥”,全面提高了南宁市青少年维权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吸纳大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大批的志愿者充实壮大了基层维权工作队伍,市、县、乡三级维权服务网络正在逐步形成,公、检、法、司、综治、民政、文化等15个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进一步深化。

  二是开通110警务维权热线2611099,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多次组织政法、文化、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加强了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成立了由老师、家长、青年志愿者等组成的文明上网监督小分队,在全市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城域网建设,加强对校园网络资源的管理。同时依托南宁市110警务大队,开通110警务维权热线2611099,与周边30多所中小学校结队共建,确保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稳定。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各级政法、教育和工、青、妇等部门联合针对辍学失学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大力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一助一”等活动。设立少年法庭热线电话,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服刑管理和教育情况进行认真的回访、调研和帮教,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坚固防线;创新帮扶模式,通过政府扶持、企业冠名等方式,在全市共建立49个“爱心超市”和23家“未成年人物品交换站”,除提供扶贫物资帮助外,还提供法律在线、就业在线、医疗在线等服务,切实帮助社区青少年弱势群体。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活动,将法制教育培训范围由学校扩大到社区,培训对象由学生扩大到进城务工青年、社会失业青年、在职青年,并逐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表彰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之四

昆明市盘龙区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近年来,昆明市盘龙区团区委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针对容易违法犯罪的重点群体,不断完善工作网络,壮大工作队伍,扎实推进“为了明天工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壮大预防工作力量

  2005年,昆明市盘龙区全区8个街道和两个乡镇建立了10个青年中心,每个街道招募2至5名专职社工,并由区、街道(乡)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专职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同时,依托昆明市盘龙区关工委离退休老同志、社会热心人士等组建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对辖区内失学、失管青少年开展帮教工作。昆明市盘龙区团区委还制订了下发了盘龙区城市青年中心专职社工招募办法、盘龙区城市青年中心专职社工管理办法、盘龙区城市青年中心专职社工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表册等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制度,从而建立健全专职社工的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机制、绩效评估体系及考核机制,推动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青少年的预防矫正,努力使“三失”变“三有”

  去年,昆明市盘龙区团区委对28周岁以下的“失学、失管”青少年(包括吸毒青少年、边缘青少年、网吧青少年)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确定了“服务青少年,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努力实现“失学青少年有学上,失管青少年有人管,失业青年有人帮”的“三失”到“三有”的转变。一是做好全区18岁以下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每所学校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培养全区近百名青年团员成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骨干,保障全区2000多名进城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二是做好失管青少年的矫正工作,对全区失管和边缘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并配合政法委、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参加社区公益服务的青少年的监督、考核等工作,做好本辖区内35岁以下青少年中被判处缓刑、管制、拘役、保外就医和假释“五种人”的考察帮教工作。三是做好青少年的禁毒、吸毒帮戒工作,配合政法委、禁毒办、派出所、司法所和家属,对吸毒青少年开展帮教活动,同时,搞好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一年来,组织了禁毒青年志愿者500多名,进行10多次禁毒宣传和结对帮教活动。四是把促进辖区内失学儿童就学,失业青少年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做好失学、失业的边缘青少年就学,就业工作。

  三、整合资源,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

  2002年5月,英国救助儿童会与盘龙区政府合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主要工作是对违法未成年人有条件地实施“司法分流”,尽最大限度地挽救未成年人。今年,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团委成立青年中心,作为社区监管、矫正、帮教的工作平台,为未成年人开设了电脑学习室、阅览室、爱心互助超市,定期组织社区的未成年人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有一位17岁的孩子,由于经常在校旷课、打架,被学校开除并走上了抢劫的犯罪道路,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团委把他确认为帮教对象,在与法院、检察院以及被害人家属协商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经过取保候审重返校园。经过一年的社区矫正和帮教,他的学习成绩从倒数第一到正数第一名,今年顺利地考入大学。盘龙区团区委在工作中确保“司法分流”到社区的犯罪未成年人不脱管、漏管,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帮教管理工作,让他们在与正常儿童的接触中受到影响和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