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20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回顾了2005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0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顾秀莲同志指出,过去的一年,党中央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胡锦涛总书记,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工作基础,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仍呈上升趋势。因此,各地、各部门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绩;又要找差距,找问题,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顾秀莲同志强调,2006年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发的《中央政治局员会、中央综治委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2005年确定的工作重点,大力推进“为了明天工程”。一是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全面开展“为了明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二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围绕边缘学生群体制定有效措施,强化义务教育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开展对工读学校的调研,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开展环境整治行动,清除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诱因。三是要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方法。以“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具有示范意义的工作模式。
顾秀莲同志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中,一是要切实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综治办的配合,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各成员单位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常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对本系统工作的督导检查。二是要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方面要把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落实到社区、村组、学校和家庭,另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把服务弱势未成年人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计划,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持久深入地开展。三是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宣传“为了明天工程”,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岳汇报了2005年工作并对2006年工作安排作了说明。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就贯彻罗干同志近期有关批示精神发了言。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冀平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办公室成员出席了会议。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欧阳坚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