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河北省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俊在讲话中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第一,突出抓好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一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安置和保护工作。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知识储备和技能培训工作,为他们推荐、提供就业岗位。要严厉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二是深入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共青团和妇联各级组织要把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安康计划”的资助范围,动员组织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参与帮扶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对闲散未成年人、问题学生、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的教育管理。针对闲散未成年人,深入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针对问题学生,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和减少失学、辍学现象的发生。针对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要解决进城务工青年人身易受伤害、工资被拖欠、劳动时间长等问题,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让他们与城市儿童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工作体系。一是以学校为重点。学校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到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四落实”。要完善和推广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二是以家庭为基础。要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三是以社区为依托。要积极探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生教育体系和社区综合评价体系。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活动场所为依托,构建社区教育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教育活动。
第三,着力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抓好示范创建工作。要以“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为载体,形成基层区域联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社区预防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做到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人抓、重点对象有人管。二是健全青少年维权服务机制。积极推动地市级“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的开通及省级联网,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问题。完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维权服务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动立法和司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省预防办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司委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尽快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法院、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要完善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能体系。
(摘自:全团要讯 第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