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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困难农民明年可吃“低保”

 
www.ccyl.org.cn   2006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济南129日电(记者 苏长虹报道):从明年11日起,山东农村困难农民将全部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山东省政府表示,要将符合当地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目前,山东省已有部分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但也存在投入不足、救助面窄、救助水平低等问题。从明年11日起,山东在全省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政府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

 

  山东农村低保标准主要考虑了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及燃料等费用,并适当考虑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以后还将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山东规定农村低保金要以货币形式发放到户到人,每季度或每月发放一次,以财政涉农资金“一本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