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浙江省制定了“八八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法治建设是“八八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法治浙江”建设成效明显,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制环境不断完善,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治安状况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更加和谐。与此同时,党中央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时代任务。
但在新农村下,农民法律观念依旧淡薄,许多农民不知道如何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农村中知法犯法现象仍大量存在。此外,建设新农村需要大量的法律和科普知识,当代大学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应时代需求,结合暑期社会实践这一契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法学系学生从自身专业优势出发,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下的“法治浙江“为主题,赴绍兴新昌澄潭进行为期一周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浙江理工大学“法制大篷车”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于2006年7月12日完成原定计划任务,从绍兴安全归来。实践团围绕绍兴新昌地区农民的法律意识、普法现状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专业特色,进行法律宣传、义务法律咨询、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并建立社会实践基地以便与当地取得长期的交流与合作,达到服务社会的宗旨。活动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法制大篷车”进驻农村
“法制大篷车”暑期社会实践团经过长达半个月的前期准备,于2006年7月3日出发前往绍兴新昌县澄潭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队伍由法政学院12名同学自发组成,并有一名指导老师指导.实践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下乡普法调研阶段、后期成果制作阶段。截止7月初,所有准备工作包括模拟法庭、法律义演、普法宣传板、宣传单的制作、普法问卷的制作、法律咨询会、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等事项都已顺利完成,小分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确定了四个课题进行研究,分别是教育、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环境保护。本着调研目的,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小分队对于问卷的制作格外用心,在经过5次筛选后,最终确定了终稿。带着200份普法问卷和300份普法宣传单以及近20块宣传板,赴新昌进行实践。
出征前最后一晚,全体成员和指导老师围聚一席,进行表态。大家纷纷表示会在这次实践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格,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强服务社会意识。最后,指导老师提出了几点希望,“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这便是本次社会实践的努力的方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分队会在盛夏的新昌取得瞩目的成绩。
普法调研,行动在乡镇
7月8日,法政学院赴新昌小分队准时出征。火红的七月,激昂的青春,经过长达半个月的筹备,“法制大篷车”开进绍兴新昌。到达目的地后,所有队员不顾旅途劳累,马上召开座谈会,安排接下来的行程,大家各抒己见,提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最后大家达成共识,直奔一个主题: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下午,实践团开始走访新昌县城关镇,向当地居民了解情况,并让居民朋友作了问卷调查,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城关镇的印象。在走访过程中,队员们深切感受到当地人民的热情,这更激发了大家投入到实践去的热忱。
整个问卷调查持续了四小时,总共完成50份问卷,调查的对象包括当地居民、外来民工、进城农民,上至七十多岁的老大爷下达十五六岁的初中生,当然这中间有年收入只有五千左右的农民,也有六万多白领阶层。问卷分四部分展开,分别是教育、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环境保护。从调查结果看,当地居民对居住环境以及社会治安问题的前景并不乐观,他们表示在这两个方面政府工作不够到位,居民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并希望我们能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另一方面,尽管贫富差距依旧存在并比较严重,但几乎所有的问卷都反映居民对于教育的支持,无论如何都会尽量让孩子读书受教育,这也让小分队成员倍受鼓舞和震惊。在问卷调查过程中,由于语言上存在沟通障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问卷的质量,但问题的及早发现也给了我们足够的时间去解决和弥补,这也为接下来的主要站点澄潭的调查带来了更大的期望。
在现实中理解法律的意义
7月10日上午,“法制大篷车”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服务团一行十人来到新昌县人民法院旁听了两场刑事案件的审判。
到法院旁听属于实践活动内容之一,旨在让队员们感受一下法院庭审的氛围,也为接下来的法律咨询会做好铺垫。旁听结束后,赴新昌小分队主动与法院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咨询了在旁听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队员们纷纷表示,作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学生,平时在学校里能学到的只是理论和抽象的案例,这次旁听能让他们在实践中感悟理论,将理论系统现实化,这使他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意义。
在旁听结束之后,实践团的成员们还联系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有关负责人,询问了关于新昌县近几年在这两块领域案件的发生情况,并拿到了相关的文件资料。这有利于实践团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开展调研活动。
下基层体民情
实践团一行十人在绍兴市新昌县澄潭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上午,在澄潭镇团委书记张波英的带领下,来到澄潭镇下辖的灵山下村和坑下村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下午,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实践调研团沿盘山公路而上来到了社会实践基地的其中一个站-----灵山下村。一下车,队员们拿着宣传单向村民们宣传。宣传中,队员们发现村中的村风极为朴素,当调研团队员问及当地村民是否经常发生盗窃事,村民回答非常的少,几乎没有。但从交谈中也不难发现,村民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法制宣传力度也很薄弱,与最近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村委干部的大力配合下,小分队举办了一场法律咨询会,为村民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村民们纷纷就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前来咨询。队员们结合自身所学知识,一一作了回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村民反响强烈。法政学子将法律咨询搬到了乡下,来到了农户家门前,受到了广大普通百姓的真诚欢迎。
社会实践活动使队员们开阔了眼界,积累了社会阅历,增长了才干,深受教育。
关注新农村建设聚焦婚姻与家庭
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深入农村,就农村婚姻家庭问题进行为期两天的实地调查访问。
据问卷调查统计显示:68.57%的被调查人群认为养育一个孩子较为合适。此类人群普遍认为当今社会养育多个孩子负担较重,对于自身家庭还是孩子本人而言,都不是一个明智之举。25.14%的被调查人群认为养育两个孩子比较合适。此类人群基于孩子成长和今后养子防老两方面的考虑,认为养育两个孩子对孩子今后的成长较为有利,长大成人后,共同赡养老人,子女的经济负担也会相对较轻,出现老时无子女抚养的现象也会大大降低。
另一项统计数据表明,54.29%的受访者认为,只有儿女才有继承自己财产的权利,仅有26.67%的受访问者认为儿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的权利,更少的受访者知道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有继承的权利。在调查中队员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年轻人与年长的老人分开居住。农村里的成家立业的青年人每年赡养老人的支出平均在500至600元之间,仅占家庭年支出的极小一部分,可见农村对于赡养老人问题上的不重视,以至于农村老年人出现孤独、寂寞甚至无人照顾的现象日益增多。
从统计结果看,农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但“关爱父母,赡养老人”等问题依旧存在且比较严重。法政学院赴绍兴新昌社会实践服务团将把两天内走访调查的情况整理好后,交付给当地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参考,望能够为当地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与澄潭镇镇政府共建社会实践基地
7月12日,实践团与新昌县澄潭镇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澄潭镇人民政府隆重举行。
中共新昌县澄潭镇镇委副书记、镇长胡力强,新昌县澄潭镇团委书记张波英,学院丁宁老师和小分队带队周照东老师出席仪式。
仪式由镇委副书记刘坚明主持。双方都表示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立的意义重大,有利于双方互通有余、优势互补,达到双赢的目的,并鼓励小分队的队员们再接再厉,圆满完成接下来的实践任务。双方代表随后签署了协议书,并实践基地揭牌。
随后,双方代表和实践小分队的部分成员接受了当地记者的采访。双方代表表示此次合作相当顺利,大学生实践基地的建立将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队员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社会交往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他们会竭尽全力,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中去,即使再苦再累,也要咬牙坚持。在实践中得到历练,开阔眼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