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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载法,为新农村建设撑起法制绿荫

——福州大学法学院“阳光载法”普法快车暑期赴老区古田社会实践

 
www.ccyl.org.cn   2006年07月26日   文章来源: 中国共青团网站


  在国家大力提倡“建设新农村”的今天,在我省大力建设海西经济区的今天,法制建设已成为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特别是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村法制进程,作为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本着一颗热爱祖国、建设家乡,服务人民的心,积极响应福建省委的号召,希望能为农村法制建设提供服务,福州大学法学院“阳光载法”普法快车一路驶过,深入田间地头、集贸市场、建设工地,倾力在乡村撑起一片法制绿荫。

  2006年7月10至15日,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阳光载法”普法快车第十站驶入了革命老区——上杭县古田镇,通过走村串户送法进村及现场法律咨询,将法律送进老区,送到老百姓的心中。

走访百姓 送法到家

  7月12日,“阳光载法”普法快车开进古田镇文元村——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点村暨全国示范性远程教育村,群众们不仅热情地接待我们,还与我们诉起家常,说到开心的事放声大笑,诉到苦楚时便以手拭泪,他们的热情与淳朴让我们感动。在走访过程中,群众们对电脑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我们当中的电脑高手们便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现场教授村民基本的电脑常识,比如:如何开机、如何使用、如何查询所需信息、电脑有何功能等等。闻声而来的许多村民纷纷对如何查询农业信息等提出了大量他人生产生活相关的问题,同学们在一一解答问题后,让村民亲自动手操作自己在的旁边一步步讲解,手把手传授,直到大家表示懂了为止。而当我们谈到法律时,大家都打开了话匣子,他们的法律的困惑与无奈又让我们感到心酸。同时,他们的话也引起了对法律本身与法律执行的深思。

 

 

  在文元村的学习、调查与实践的一天中,我们收获颇丰,不但了解了文元村的发展历程,还尝到了建设新农村的宝贵经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我们了解了法在农村中的地位:农民的法制观念不强,有些农民对法律严重不信任,有事都只有在无奈时才会想到用法律手段解决,也就是说,“国家法”在农村中是“民间法”的补充。

  当我为路人普法后收获到他们的微笑和声声“谢谢”,当年迈的农民大爷真挚地挽留我们吃一顿家常饭时,我们认为,这便是对我此次送法下乡之行的最大肯定。我们深知,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是我们相信通过宣传与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提高大众尤其是农民朋友的法律意识,总有一天,我们会在法律这片湛蓝的天空下自由地呼吸!

寻红军迹 承革命魂

  2006年7月13日上午,我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参观了古田会议纪念馆、古田会议旧址、中央红四军前委机关暨红四军政治部旧址——松萌堂、红四军司令部旧址——中兴堂、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写作旧址——协成店等。每一个地方都让我们感受到了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辛和革命先烈吃苦耐劳的精神。看着简单的一桌一椅,我们体会到了那时办公条件的简单;看着毛主席,朱德等领导人的卧室,我们可以想象在那个年代他们是克服了多少困难。

 

 

  参观中,我们遇到了上海电力学院专门研究党的历史的暑期社会实践队,在一同参观过程中相互交流了对历史的理解以及感受。通过学习这一部部活生生的教科书,我们不仅重读了党的历史、聆听了历史的回声,而且我们都被感动了,虽说我们现在虽然处在和平时代,但是我们还继续传承历史精神,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立今朝志、圆明日梦

  7月13日下午,我们暑期社会实践队的第三站来到了古田中学。在古田中学老师的协助下,我们与高三学生一起开展了“立今朝志、圆明日梦”经验交流座谈会。交流过程中,我们先介绍了自己高考的经验以及高三学习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畅谈了高考感想,然后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座谈会顺利结束后,我们双方都收获颇丰:经历过高考的我们把自己的经验和好方法传授给学弟学妹们让我们觉得帮助了需要我们帮助的人;他们从座谈会中不仅可以学到了许多学习的好方法,还增加自己对高考的信心。让我们愿他们在明年的高考中“乘风破浪会有时,只挂云帆济沧海”。

现场咨询 答疑解惑

  2006年7月14日,在初步了解了村民所需的主要法律知识及主要法律困惑后,我们在镇上的赶集天举办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前来咨询的村民主要疑问都集中在借贷纠纷中。其中有位姓张的村民就如何追讨债款向我们咨询,通过询问,我们了解到关于他于另一人的借款纠纷,法院开发了支付令,但十余年来一再追讨对方仍未还款。针对这一程序性问题,我们告诉他要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位姓赖的村民问是否可以代他的债务人行使债权,该怎么样行使。我们告诉他这是“代位权”的问题,他完全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依照一定的程序代为行使。他表示,自己是懂点法律的,只是具体的程序不了解,通过咨询,虽然不理解何为“代位权”,但是得到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与程序。

 

 

  在与村民们的交流过程中,我们发现,村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纠纷上,具体的情况大多和赖先生一样,都知道有法,但都不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不知道该怎么样使用法律武器维权,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一方面。胡艳同学觉得,古田镇居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高,他们缺乏的不是对法的认识,而是深层次地解决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他们知道以法律为武器,但是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即对法律的一些程序不是很明白。因此我们的重点工作就转化成为他们讲解法律程序,以及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注意对证据的保护,并告诉他们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权。使他们明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更方便快捷的方式。任璐同学则认为,现在的农村法制建设,除了程序是一盲点外,还存在另一问题——执行难。可以说,执行难是当前中国法律界存在的最大困境,如何使法院的判决切实得到执行,人们的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值得我们深思。法律的执行纵横交错,一关法,二关权,三关民。一方面我们要理清权与法的关系,即权大还是法大,摆正权与法才能根本上解决法律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处理好民与法的关系,即法是为民服务而不是限制人民的,只有充分体现这一思想,才能真正实现保护人民的根本目的。

阳光载法 服务新农村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土地承包征用、干部选举、宅基地、婚姻邻里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而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深深体会到以自己所学,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这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显得尤其的重要。正如文元村的赖大爷发自内府地说,我们以前通过“私法”来解决矛盾,往往会发生宗族之间的斗殴,我们现在可以通过“公法”来文明地解决矛盾了。我们深感欣慰。

 

 

  今天,我们都还是在校学生,真正能为新农村法制建设做的贡献还太少,通过宣传与服务提高百姓们的法律意识,告诉百姓们维权的方式,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新农村建设”,仅此而已吧。虽然我们做的或许不多,但是,能学的却不少。如果说历史是一本活生生的历史书,那么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它让我们贴近社会,让我们了解了百姓所想,知道了百姓所需,发现了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总结了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亟需摆脱的困境。同时也让我们确立了将来发展的方向。